后夜栖于雨

万般皆注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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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希望的垫脚……咦我抢了谁的台词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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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为了搞事而搞事的号 所以发的文章涉及到的圈子大概 可能 会相差大半个圆圆的地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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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mmunity Centre

我他妈流泪…

禾火舟:

过气写手炒冷饭设定


*前后文写的时间隔了大半年,可能会有点突兀


*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写什么,更像是夹杂私货的游记陈述


*本来想表现心境上的变化的,失败


*梗很多


*余秋舟搞事(1/1)但是这是件好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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半小时前我坐下时,拿铁尚温热,天空仍是亮得晃眼的湛蓝色。那时不远处教堂钟声恰好响起,鸽群振翅离去寻找落日。


这家坐落在社区中心的星巴克算是这个镇子里最有格调的一家。这不仅仅是因为附近的天主堂和布拉格风情的广场,还因为这里是全镇唯一欣赏夕阳的地方。


阳光从不在冬日眷顾留坎镇,吧台后面的服务生说。我捧着一杯拿铁,找到一个双人桌坐在一边,在心里反对这句话。阳光需要去追寻,而不应该非要来眷顾。


我想过用巨大的镜子反射太阳光,但镇上的人有的把它当作笑柄,有的劝我打消这个荒唐的念头;可我觉得这完全可行,能为我自己带来莫大的名誉和荣光。我愤世嫉俗,我自不理解为何人们不理解我,难道人不都是势利的么?亦或是这阳光过于珍贵,甚至到了价格昂贵的地步,我的做法会因此断送山顶富商度假村的财路?那我从中又可以获利几成?我托着下巴,想着这些事愣愣地出神。


突然这种状态被一个陌生人的闯入打破。我抬头看,是一名青年,背着很大的旅行包,手里拿着一瓶柠檬汽水(lemonade)。他把汽水放在同一张桌子上,伴随着玻璃制品撞击的声音问:“不好意思,我可以坐这里吗?看起来是景致最好的地方。”


当然我并未从中听出任何不好意思的成分。我看见他琥珀色的眼眸闪闪发光。于是我点头示意。


他于是大大方方地坐下,脱下背上的旅行包,拿起颈间的相机调试起来。我这才有机会仔细打量这个青年。他有一头墨水一样黑的头发,被随意地束到脑后;眼瞳是少见的琥珀色;穿着一件藏蓝色的长款过膝风衣,颈间挂着一个银制的逆五芒星。




于是我仍坐在咖啡厅里。与半小时前不同的是,我与一个陌生的,来星巴克喝柠檬汽水的旅行者面对面坐着。天空正变成赤金色。我最终耐不住这百般的无聊,抬头开口问:“您是从外地来的吗?”


他这时也抬起头,亮金色的眸子对上我的眼睛。“对,”他回答,“我从法国来。”


“你的英语标准得离谱。”我晃晃手中的咖啡杯,看着褐色和白色交杂混淆在一起,“那是一个鸢尾花的国度,浪漫之都。”我的眼前确实浮现出巴黎铁塔夜晚的灯光,普罗旺斯成海洋的熏衣草,比起这个挪威的偏僻小镇要好得多。


他看我垂下眸子,便知我心似地开口。“法国不如她那以盾牌和三叉戟为标识的姐妹,在各种意义上走着下坡路[2]。”他以一个完全的狄更斯姿态咬着吸管,对我眨眨眼睛。




“这里没什么好的。穷,连阳光都没有。”我说。



“那倒不一定。我很喜欢这里的平静。”他脸上带着微笑,但其中却蕴含了我所不能明白的东西:似乎平静于他而言,如这里的阳光一般稀缺。



我不禁疑心起他的身份,而且他也不过二十七八岁的模样。我注意到他指节间分明带着一枚戒指,刻着皇室的鸢尾花章。我略微张口想询问,但最终还是选择沉默以少惹麻烦。他似乎觉察到我的起疑,但仅报以一个意味不明的微笑。





“你一定是一个旅行家。”沉默了片刻,我说。



“大概。”他不置可否地回答。



“你为什么要选择……呃,我是说,走在路上。我想你留在法国也必有一份不错的工作和报酬。”


他沉吟片刻,露出颇不在意的表情。“或许只是满足自己的好奇心,去参与更多人的故事而已。”


“‘旅行的效益只是偶尔的,短暂的,但是它能够收获到的最佳效果就是交际,而交际是生命的主要功能。'[3]’”我蓦地开口,寻思是否用在这里不恰当。 “‘但旅者出行不仅交际,因他们的欲望永远不会停止。’[4]”他眨眨眼接道,“断章取义,但是十分合适,无需纠结。”


我莫名地为这个对话而感到激动。这场对话远比现在多数人的大多数对话来得有意义,比起和他们谈论价格或者让他们否定我的决策——虽然或许只是恰巧阅读了同一本书的共鸣。因而我更感到好奇,对于眼前这个异乡人不可测的阅历,和眼瞳中难以言说的东西——有关于爱、救赎和存活。


“先生,介意讲讲你的旅途吗?”我问。天空正变成紫色。他勾起一个微笑。




“虽然天色不早,但是当然可以——如果您愿意再帮我买一瓶柠檬汽水的话,更是感激不尽。”




如果不是打包带走,柠檬汽水将以威士忌杯呈上。这一点也不大材小用。冰块在夕阳下折射出璀璨的光,在充满气泡的碳酸饮料中撞击杯壁而发出清脆的声响。眼前的青年慢条斯理地端起杯子抿了一口。等待我坐下,他才放下那威士忌杯缓缓开口。




“先生,我最初确实是从法国来。”


他眨了眨眼,“因为某种原因,我不得不离开我那鸢尾花之国,连夜奔走到金色的岛国大不列颠;但是那里最终也不适合停留,于是我索性背起行囊,进行我漫长生命中无止境的旅途。”


“对了,忘了自我介绍。叫我莫弗(Mr. Moivre)[5]就好。”




“大不列颠确实是一个美好的地方。伦敦有金色的大本钟,金色的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和映在阳光中的尖石顶,大地中凭空生出的巴别塔直入云端一般。还有红色的电话亭,红色的双层巴士,有着来往掖起风衣和围巾、戴着羊毡帽的男女。倘若天气好,能看见落日或日出的话,便有金色的阳光照在金色的建筑上。世间一切虚假美好得不可方物,正如烟火一般难以留存。”他顿了一顿,琥珀色的眸子就像他所描述的伦敦的光辉,在暗下来的天空中熠熠生辉,此前我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眼眸。“你知道那种金色吗?就像是希望一般耀眼。”


“当然伦敦平日处在烟雾缭绕中。早晨若是没有阳光,那么空气中必然弥漫着驱之不散的浓厚雾气,像打翻的牛奶一般白,放目四周竟连身边有谁都看不清。因而我站在街边注视浓雾中卸下伪装的往来者,如同墨菲斯特注视着永恒的死魂灵[6]。”




他说的我自然在书中读到过,却不曾亲眼见一见那刻板神秘而包容的雾都。我的脑中不由地想起久远时代前狄更斯笔下的革命,看见一座美丽的城市和一个灿烂的民族升起,那个时代的罪恶终于开始渐次消失[7]。那个遥远时代的城如今变作何,唯有一直流淌的泰晤士河水安静地陈述。我再一次沉醉于他的描述,而自身灵魂仿佛脱离了身体的禁锢,飞升到天上随其语言畅游雾都——由此可见,语言的力量是强大的。


“直到我的朋友同我说,伦敦中追查我的人并不少,还是趁早离开为妙时,我便明白此城正如我的巴黎一样再无我的容身之所。于是我打点行装,挑午夜悄悄离开。在伦敦的码头,抬眼可见无尽开阔墨蓝色的海面上斑点灯火——那是灯塔在引路。头上自有繁星千万点,然而在城市的灯火映衬下反而不见了踪迹。我当时总觉得前路正如被遮覆的繁星,而可以做灯塔为我指点永恒夜晚的人再也见不到。”


“我乘船到达北美洲,而后辗转到达了那块东方大陆,此前我先到了那自称龙的传人的国家东边的小小岛国。那里的人们充斥着过分干净整洁和性冷淡般的集体意识[8],又有着死亡中滋生出来的樱花和美学。”


“正如那地狱高悬的蜘蛛丝[9],亦或是凌晨未眠海棠凌雪而绽放[10],或者是古池中突然而至的落蛙[11],其国度正透露出人们对于短暂而美好事物的留恋和欣赏。而我漫步在鱼津市[12]的街道,目及之处是神社红色层叠的鸟居大门。”


“那神社自没有京都的稻禾大社豪华壮丽,却也令人生出敬畏和喜爱之心。鸟居让人回想起罗生门上落下的乌鸦[13],也想到烟火的不断的夏日祭。印象中也有一人曾牵着我的手带我穿过微风徐徐的夏日夜晚,在祭典上买甜到喉咙疼的苹果糖塞进我手里;也曾有过烟花下最最温柔的笑脸和怀抱,只不过一切都短暂而虚假异常,正如这个国度所谓的美学一般教人极易忘却而又念念不忘。”




我抬眼,看到这个笑容温和的青年柠檬汽水一般的眼眸里竟也有懊悔。那必是他所爱之人,他所不能及、不可观测之物,是他世界的全部构造和朦胧的细节;可他又似是在述说千百年前的事情,作为旁观者若无其事地讲述于己无关的故事。我不由得觉得神秘,莫弗先生仿若猫箱[14]中叠加态的猫,可描述而不可描述,存在而不存在,既是过往又是未来。我出着神,鱼津的灯火闪烁在眼前。




“而后自是踏上了那红色的国土。从东北方的层叠森林和无边的白桦树,到西北大漠中鸣鸣萧风和黄沙中的一抹弯如月牙的泉眼。印象最深的是南边的那一座繁华与安宁并存的城市[15],圣心教堂和崭新的现代化酒店相映成趣,而林立的楼宇间竟也藏着数不清的岭南风情。再到南边的那一小片特别行政区,川流不息的车马霓虹刺破夜空,维多利亚港湾的灯火彻夜不眠。”


“我坐小巴去往赤柱小镇,游人鲜少,天空下雨丝连绵不绝。时值东方的清明节气。赤柱作为战争监狱[16],其中所蕴含的血腥之气在清明这一日被无限放大,周遭似乎安静得能够听到地下战死者、被虐待死者和无辜死者的哀鸣。那一刹那我终于明白,战争之于人类的无用和残忍,正如麦克斯韦妖的提出之于热力学第二定律[17]——那毁灭之间所蕴含的,应该是反思和无限重新开始的生机。“


“此言甚是,因而我觉得这世间便是一场盛大悲剧——唯有对苦难通彻的理解和感知,才能从其中创造出快乐来。[18]”我忍不住插话。


他便抬头瞥我一眼,眼中藏着笑意。“先生,我认为这世间该是喜剧。唯有人人期盼快乐纷至沓来,才会对本就应存在的苦难产生憎恶和厌烦。此等辩论并无输赢,仅仅是人在世间思想的体现,也正是对逝去之物的纪念。”




他的话语再一次使我生疑。若是按他所说,那便是莫弗先生此前有一位挚友或者叫故人,而此人因为各种不可言的原因离开了他,使至他变成如今的模样。我本想开口询问,谁知他继续开口。


“我到达北欧了,抬头看过去便是炫目灿烂的极光,站在底下几乎想要落泪。他也说他喜欢极光,甚至约好一同前往。而真正站在那照亮夜空的光带下的,又只有我一个人。”


“此前我总是觉得个人即为世间顶峰,除我以外世界堪堪他物。然而他如海的眸子中映照出的不仅是我和他,更是世间蕴藏的更多东西。他所追求的,并非我所追寻的所谓独立个体、或是达到某事物的顶峰,而是真正的‘为乱世开太平’[19]。他曾是一名宗教学家,一名神职者,脑子却比谁都理性;他曾是一名旁观者,企图用语言说服迷途的人们,最终他也发现,没有什么比确确切切的行动更加实际。而正是这样的行动,为往后带来数不清的杀机…”


他突然止住了。




我正听得出神,突然一下抽离出语言构筑的幻境,竟让人心底生出留恋和烦躁。当然我并不知道他所叙述的是真是假,是确有其人亦或是为了游记更加精彩而编纂的角色,但是从他的叙述中真真切切能体会到的,是一个人心境的变化。纵然我似懂非懂,然而心底却能升起这样一个评判——起初他只是为自己,而后为另一个人,而后为了世界。




却仍然也是为那人。




我心中泛起涟漪,说不清是同情亦或是苦涩,亦或是此等神明一般博识而好看的青年也有被拉下神坛、苦于人世间爱恨的瞬间。我抬起头,面前的人把杯中剩余的柠檬汽水一饮而尽,忽然想到,我原本只是为了自己的,如今也可以为了世人。


那面镜子,那面为留坎镇引来阳光的镜子,正在打磨之中。




莫弗先生放下杯子,单手挎起他厚重而庞大的旅行包,和他略显单薄的身躯并不相称。但是在他的眼中,又似乎流露出更加不相称于身形年龄的释怀和无可名状的光辉,那似乎是重新燃起希望的标识,同时点燃我心中的某一处,唤醒了我的某处良知和道德——




正如留坎人们第一次见到映照在中心广场的阳光时,眼中所燃起的火光。


站在城市中心,看着相拥激动的人群相拥而歌唱着不在调上的民谣,我露出了轻松的微笑。人确实都是自私的,然而却也可以利用这份私心照顾更多的人——在莫弗先生与我聊天前,我是完全没有料到的。


我想起莫弗先生走时看了我一眼,露出似笑非笑的表情说,这里已经太久没有阳光,也就太久没有阳光般温暖的人了。这句话直戳我的心尖,我从未觉得我自己如此渺小,那一刹那我心中生出的愧疚,顶得上一千个没有阳光的日子。想通后做出决定,却是轻松无比的了。


莫弗先生给了我一个吊坠,上面刻着一个东方符号,查阅过后发现那是一个东方的“舟”字。他似魔鬼,又似是梦境,似乎是上天派遣来点醒我,又像是怀抱更多的东西,无论如何,琢磨不透。




但是没关系,因为天亮了,太阳照进留坎了。


其实我从未想要留下的。







只是黎明来得太快了。




/Fin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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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


[1]标题源自Passenger《Community Centre》,结尾有化用歌词。本文背景取材于挪威的留坎小镇的真实故事:这个镇子四面环山,每年一到特定时节阳光就丝毫照不进城镇中。后来城中有人想到一个办法,就是使用几面巨大的镜子装在山上,随日照调整角度,让阳光能够折射照进小镇里。


[2]语化自狄更斯《双城记》。


[3][4]本是一句,都是爱默生对于旅行的陈述。是作者寻章摘句出来的,不一定非常恰当但是比较合适。


[5]余秋舟为了不使人生疑少说了前缀de。全姓应该为de Moivre(棣莫弗),法国古老的贵族姓氏之一,有一个数学家就姓这个…


[6]墨菲斯特是歌德《浮士德》中的魔鬼,和浮士德打赌。


[7]同样化自狄更斯《双城记》。


[8]印象中有个类似的观点出自毕淑敏《地铁客的风格》…


[9]化用芥川龙之介《蜘蛛丝》的梗。


[10]化用川端康成《雪国》中名句的梗。


[11]化用松尾芭蕉的名俳句。


[12]鱼津市(うおつし)是日本一个非常非常冷门的城市,确实也没什么好看的…但是生活气息很足,适合居住比较多。在冬天落雪的时候尤其好看。以及刚发现鱼津和钓鱼几乎一个读音…是说这个地方以水产为主吗…(乱想)


[13]化用芥川龙之介《罗生门》的梗。


[14]就是那个虐猫狂魔薛定谔的猫的箱子啦,放射性原子半衰期不确定导致猫处在既死又活的叠加态。这里没有学术意义,纯粹是主角“我”为了展示自己知识量而瞎比喻。


[15]没错,就是作者所在的城市广州。


[16香港赤柱小镇也是一个蛮冷门的旅游点,曾经是英军军事据点,也曾是香港最大的监狱,但却是一个非常漂亮、具有文艺气息的地方。


[17]麦克斯韦妖是物理学史上一个著名的悖论(具体请自行百度,太长了),被提出来之后差点颠覆了热力学第二定律。但是最后悖论被证明错误了,因此热力学第二定律得以留存,并且更加牢固地成为理论上“不可能被推翻的定律”。


[18]隐约记得是托尔斯泰的观点。


[19]北宋儒学家张横渠言:“为天地立心,为生灵立命,为往继之绝学,为乱世开太平。”




最后引自歌词:“I never wanted to stay, but the morning came so soon.” 一直不是很明白怎么理解这句词,脑子里只有个大概,有Passenger的粉可以和我探讨一下……